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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2017-05-13 15:46     (点击: )

 

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2017513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关于滨河路二号桥下面涵洞排放污水,水流浑浊,有异味的环境违法问题

水体污染

经现场调查,滨河路二号桥下面涵洞为解板沟泄洪口,该涵洞口处受洪水冲击,形成低洼。由于对该片区的垃圾清扫、收集不到位,有少量垃圾倾倒入河道,致使该低洼地段垃圾积存。加之,该箱涵附近商户有少量生活污水倒入雨水进水井,从涵洞口西侧的雨水管口流入该低洼处,同时有部分地下水从涵洞口附近地下渗出,形成小的水流。这些污水、地下水与垃圾积存,造成了水流浑浊,并有异味。

 

已整改。1、县住建、水利、环卫中心等部门已对该箱涵口及河道周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将低洼地段处理回填。2、责成住建部门加强对雨水管网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周边商户将污水倒入雨水进水井。3、责成水利部门加强对该河道的监督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对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唐亮荣进行诫勉谈话;对县市政工程管理所所长王成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对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冯玉生进行诫勉谈话,对县水利局河道管理站负责人弓耀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对县环卫中心负责人张宝生进行诫勉谈话,对县环卫中心副队长苏静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解除县环卫中心与项明和的劳动关系;4、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宫志平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

关于恢河河道存在倾倒垃圾的问题

水体污染

经调查,滨河路二号桥下面涵洞口地势较低,周边居民多,产生的垃圾也多。由于对该片区垃圾未能及时清扫、收集、清运,有居民将少量垃圾倾倒入河道。加之,当前正属风季,致使一部分垃圾随风卷入此处,没有及时清理,造成该涵洞口有垃圾积存。

已整改。1、5月10日下午,县住建、水利、环卫中心等部门已对该箱涵口及河道周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2、环卫中心已在该片区增派了环卫工人,加强了对该地段的卫生清洁工作。

3

关于城区恢河河道南侧有部分排水口,存在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的风险的环境风险问题

恢河河道南侧的排水口是由省交通运输厅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晋发改交通发〔2010〕1738号),由省公路局批准施工设计(晋公技发〔2012〕346号)的省道宁白线、崞五线宁武过境段改建工程公路设置的圆管涵,用于排出公路两侧天然降雨时形成的公路积水。经实地调查,该排水口不存在排放污水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也不存在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的风险。

 

已作出情况说明

4

关于城区雨污合流现状的情况说明

宁武县城区规划面积16.77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5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7.8平方公里,建成区东起东城新区,西至县委党校,南至新外环路,北至宁岢铁路。县城区内共有雨水主管网6条,分别是滨河大街、凤凰大街、人民大街、凤凰东街(延伸)、凤凰西街(延伸)、凤凰东街(东城新区延伸),总长度20.45公里;次干道雨水管网13条,分别是健康路、希望路、光明街、光明街(侧路)、南门路、万佛洞街、东区六横路、西区凤凰家园对面横路,总长度5.984公里;各主次干道支路雨水管网共50条17公里。县城区内共有污水管网25.088公里,其中:旧城区污水管网10公里,滨河路污水主管网8.17公里(雨污分流),东城新区2.207公里(雨污分流),二号桥至一号桥延线3.254公里(雨污分流),移民新区1.457公里(雨污分流)。

从目前雨污分流状况来看,旧城中心区的东至供电公司、西至宁岢铁路二号桥、南至滨河路、北至宁岢铁路,以及西城区,由于历史的原因,都是雨污合流。但是,该区域的污水在枯水期,全部通过污水处理厂在滨河路建设的3处污水收集设施,收集排入污水处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东城新区、移民新村区域已全部建设了雨污分流管道,进行了雨污分流。

 

已作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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