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财政局局长 张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关于2017年盘活存量资金收支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的精神,要求“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我县对2014年结余资金进行统一收回,并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现将存量资金收支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量资金收入6142万元
上年结余存量资金1274万元,本年收入存量资金4868万元。
二、安排存量资金支出5814万元。主要项目有:
1、 档案设备购置费42万元
2、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款190万元
3、 烈士纪念设施迁建修缮保护工程款50万元
4、 东城区广场和求学路工程款1300万元
5、 农委农产品质量检测建设项目工程款106万元
6、 林业局2014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3万元
7、 扶贫光伏电站配套资金2600万元
8、 西北教育区污水管网工程款20万元
9、 水利局恢河河道和福善河水毁工程款402万元
10、 供水公司西北教育新区供水工程款500万元
11、 公共汽车交通公司调度中心配套设施工程款200万元
12、 交通局阳方至鸦呼崖乡村公路维修改造资金200万元
13、 交通局城区道路路面改造工程款201万元
本年存量资金可用6142万元,存量资金支出5814万元,结余328万元户。
以上关于存量资金收支情况的报告,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