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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新堡乡王家沟村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017-07-31 17:47     (点击: )

第二次公示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完成宁武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新堡乡王家沟村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稿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建设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宁武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新堡乡王家沟村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宁武县新堡乡王家沟村东南处空地

建设规模:年出栏猪28800头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2栋育肥舍和1栋保育舍,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室、技术室、消毒室、兽医室、饲料库、锅炉房及食堂等,公用工程为项目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系统,环保工程为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治理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营期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主要表现为: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其中,产生废气的环节为猪舍恶臭、粪污处理系统恶臭、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废水的产生环节为猪尿、猪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废水、食堂废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猪粪、病死猪、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锅炉炉渣;主要噪声源有产噪设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本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针对猪舍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等污染物,其中,恶臭主要采取及时清运、消毒、喷洒除臭剂、猪饲料添加EM新型复合微生物菌剂,以及对猪舍及时通风换气和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锅炉烟气设置一套除尘设施,最后经烟囱排放,食堂油烟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针对产生的养殖废水和生活区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废水用于周围农田灌溉,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针对蓄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有机肥发酵区、安全填埋井等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废水、粪便淋滤污染地下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加消声器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满足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主要针对猪粪、病死猪、医疗废物、炉渣及生活垃圾。其中,猪粪经固液分离出来后进行有机发酵为有机肥,由附近村民用作农田施肥;病死猪由安全填埋井填埋;医疗废物委托当地畜牧站带走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锅炉炉渣发酵为有机肥,由附近村民拉走施肥。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运营期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良好,针对各项污染物,本次评价均提出的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对所在地环境影响较小。评价认为,在严格实施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宁武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评价范围内的村庄人员、企业代表及政府人员等,调查内容主要为:被调查人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感觉、对当地环境目前遭受的不良影响、对各环境要素的敏感度、希望本工程建设给自己带来哪方面的改善、对建设地点选择的意见、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及其理由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要求等。

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电话、传真、Email以及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环评单位将会把公众的建议和意见收集存档,并反映在环评报告书中,以利于项目为当地经济和环境的建设做出贡献。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武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树斌

电话:13753359426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中华

邮箱:182405390@qq.com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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