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函﹝201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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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武县2017年经济转型升级
考核评价指标目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目标的通知》(忻政函〔2017〕1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目标细化分解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
一要坚持转型为纲,破除发展瓶颈,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注重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发展壮大区域经济。
二要坚持争先创优,增强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感,敢于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对于无分解任务的指标,要敢于破零。
三要坚持先行先试,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将发展的注意力
切实聚焦到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上来,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上大有作为。
四要坚持事在人为,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实施力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1.宁武县2017年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目
标分解表
2.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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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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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2017年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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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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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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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武县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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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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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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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区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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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区入区企业个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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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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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发区经营(销售)收入(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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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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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发区投资强度(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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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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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区当年实际利用省外直接投资(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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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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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发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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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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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炭产业增加值占比降低率(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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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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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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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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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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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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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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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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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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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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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新技术企业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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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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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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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上工业企业净增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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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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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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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提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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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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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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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增长速度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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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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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三品”产地面积2.5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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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三品”养殖规模0.57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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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证“三品”产品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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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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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亿元)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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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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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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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旅游总收入(亿元)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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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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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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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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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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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投资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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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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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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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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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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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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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投资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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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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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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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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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R&D经费投入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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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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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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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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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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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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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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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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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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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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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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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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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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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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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破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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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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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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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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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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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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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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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破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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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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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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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破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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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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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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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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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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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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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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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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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市政府分解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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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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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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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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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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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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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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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劣V类水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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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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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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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及降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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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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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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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水资源综合利用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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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亿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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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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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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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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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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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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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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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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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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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地下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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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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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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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耕地保护及违法用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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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保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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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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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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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法占用耕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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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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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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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长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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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地区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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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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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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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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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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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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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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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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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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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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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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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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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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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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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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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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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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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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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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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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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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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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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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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全社会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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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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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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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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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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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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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于无分解任务的指标,鼓励破零,并纳入年度目标任考核予以加分; 2.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解释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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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解释
一、产业转型
1.开发区经济发展水平
(1)开发区入区企业个数(个):是指符合入区条件的落地投资项目个数。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商务局)
(2)开发区经营(销售)收入(亿元):是指开发区内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产品销售的货币收入总额。销售收入也称作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按比重和业务的主次及经营性情况,一般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计算公式: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数量×产品单价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商务局)
(3)开发区投资强度(万元/亩):是指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是衡量开发区土地利用率的重要标准。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亩)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商务局)
(4)开发区当年实际利用省外直接投资(亿元):是指来自山西省以外地区以从事经济社会活动为主要目的,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前提下,遵循市场机制法则,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的独资、合资、参股等市场流入开发区的资金。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商务局)
(5)开发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亿元):是指统计年度内开发区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商务局)
2.煤炭产业增加值占比降低率(现价,%):是指报告期内规模以上煤炭工业增加值占报告期内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与基期比重的差额。
计算公式:煤炭产业增加值占比降低率=(报告期规模以上煤炭工业增加值÷报告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基期规模以上煤炭工业增加值÷基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经信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增加值就是相较上一年度的增加数值。
计算公式: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100%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产业是指那些知识、技术密集度高、发展速度快,具有高附加值和高效益、并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对相关产业产生较大波及效果等特征的产业。其中,核心特征是产业的高技术密集度。高技术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一般具有很高的技术领先性和技术复杂性。这些产业均是以20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新技术革命所取得的那些具有突破性成果的尖端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增加值就是相较上一年度的增加数值。
计算公式: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比重×100%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5.高新技术企业数(个):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财政厅、省国地税共同组织认定,最后报科技部备案。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科技服务中心)
6.规上工业企业净增数量(个):是指报告期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比基期增加的数量。
计算公式:规上工业企业净增数量=报告期(新投产达规工业企业数+“小升规”工业企业数-退规工业企业数)=报告期规上工业企业数-基期规上工业企业数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7.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提高率(%):是指报告期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与基期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的差额。
计算公式:民营经济占比提高率=报告期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报告期民营经济增加值÷报告期地区生产总值)-基期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基期民营经济增加值÷基期地区生产总值)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8.“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增长速度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率:“三品一标”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统称,每年认证一次。省市考核的具体指标分别为发展“三品”产地面积、发展“三品”养殖规模、新认证“三品”产品数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数量。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农委)
9.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亿元)及增长速度:报告期内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农产品的货币收入及其与基期货币收入相互比较的比率。
计算公式: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增长速度=(报告期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收入×100%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农委)
10.旅游总收入(亿元)及增长速度(%):旅游总收入是指旅游接待部门(或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销售旅游商品而获取的货币收入总额,包括了游客出游以后的吃、住、行、游、娱、购、体、疗等各个方面的收入并且形成一个收入链。因此,旅游产业的总体收入是一个综合收入概念。旅游总收入增长速度是指不同时期旅游收入相互比较的比率,其反映了旅游收入在不同时期的平均增长水平。
计算公式:旅游总收入增长速度=(报告期旅游总收入一基期旅游总收入)÷基期旅游总收入×100%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委、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
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1)工业投资及增长速度(%):工业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工业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是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在某一时期内发展变化状况的动态相对数。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经信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增长速度(%):基础设施投资是指能够为企业提供作为中间投入用于生产的基本需求,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所需要的基本消费服务,能够为社区提供用于改善不利的外部环境的服务等基本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3)其他投资及增长速度(%):其他投资是指除工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二、创新驱动
12.R&D经费投入强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是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R&D经费投入强度,即R&D经费支出与GDP(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是由省统计局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调查后统计公布,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公布上一年度的数据。
计算公式:R&D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支出÷地区生产总值
(跨年报数据,牵头责任部门:县科技服务中心,数据提供部门:县科技服务中心、县统计局)
13.发明专利申请量(件):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明申请专利的数量。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科技服务中心)
14.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是指本地区每万人拥有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计算公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总人口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科技服务中心)
15.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财政支出是国家将通过各种形式筹集上来的财政收入进行分配和使用的过程。按财政支出与国家职能关系可将财政支出分为:①经济建设费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流动资金支出、地质勘探支出、国家物资储备支出、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商贸部门基金支出等;②社会文教费支出,包括科学事业费和卫生事业费支出等;③行政管理费支出,包括公检法支出、武警部队支出等;④其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债务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等;科技支出是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支持科技活动而进行的经费支出,一般来说是指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科研支出。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研基建费和其他费用总和。科技三项费用,是指国家预算用于科技支出的费用,包括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财政科技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公共科技活动,并引导企业和全社会科技投入。
计算公式: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全县科学技术支出数额÷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数额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财政局)
16.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数(户):省级技术中心是指在全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中建立的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以及行业促进和带动作用的企业、行业技术经济组织。技术中心分为国际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经信局)
17.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所占比重(%):产学研合作企业数据来源于科技年报数据推算,数据由企业填写。1、有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经费支出的企业;2、有对外合作开发(境外企业、高校、独立研究机构、外资企业、其他企业)之一的企业。
计算公式: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所占比重(%)=(1+2)÷规模以上企业总数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经信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18.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家):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根据《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如省科技厅基础处)负责组织认定工作,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企业建设,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合,优势互补,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山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如省科技厅基础处)组织认定,主要依托行业、领域中科技实力雄厚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来开展,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科技服务中心)
(2)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家):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山西省科技厅负责对全省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市科技局负责对县(市、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业务指导。认定由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如省科技厅高新处)组织专家认定。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科技服务中心)
(3)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家):是指我省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合。众创空间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认定由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如省科技厅高新处)组织专家认定。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科技服务中心)
三、资源环境
19.环境质量
(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是指区域内城镇空气质量优良以上的监测天数占全年监测总天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二级以上天数÷全年监测总天数×100%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环保局)
(2)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细颗粒物。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PM2.5指数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测控空气污染程度的指数。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是指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较上年同期的下降比例。
计算公式: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上年PM2.5年均浓度-今年PM2.5年均浓度)÷上年PM2.5年均浓度×100%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环保局)
(3)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分为I类、Ⅱ类、Ⅲ类、IV类、V类以及劣V类水的污染程度。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未受污染;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基本未受污染;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轻度污染;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中度污染;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重污染;劣V类:基本失去使用功能,极重污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是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个数占考核断面总数(省市下达我县 个)的比例。
计算公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个数÷考核断面总数×100%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环保局)
(4)劣V类水体比例(%):是指低于V类水质的断面个数占考核断面总数(省市下达我县 个)的比例。
计算公式:劣V类水体比例(%)=低于劣V类水质的断面个数÷考核断面总数×100%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环保局)
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及降低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是指某地区总能耗与生产总值之比,也就是每产生万元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消费量。它是衡量一个地区能源利用水平和效率的综合性指标,通常以万元GDP消耗的能源(折算为标准煤)来计算,常常用万元GDP能耗的下降来考核一个地区的节能降耗的工作成效。
计算公式:单位GDP能耗下降率=(本年单位GDP能耗/上年单位GDP能耗-1)×100%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经信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21.水资源综合利用指数
(1)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亿m3):用水总量是指生产(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生活和生态用水的总和。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水利局)
(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是指一个地区生产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耗的水量。
计算公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去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今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去年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100%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水利局,数据提供部门:县水利局、县统计局)
(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指以万元为单位的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水量。
计算公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去年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今年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去年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0%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水利局,数据提供部门:县水利局、县统计局)
2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地下降率(%):是指某行政区域考核年产生万元GDP消耗建设用地量比上年度产生万元GDP消耗建设用地量的下降额与上年度产生万元GDP消耗建设用地量的比值,以此反映该区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计算公式:
考核年万元GDP用地下降率(%)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国土局,数据提供部门:县国土局、县统计局)
23.耕地保护及违法用地率
(1)耕地保护率(%):是指一个地区某一年度耕地实际保有量与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的比率,以此反映全县耕地保护情况。
计算公式: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国土局)
(2)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指一个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以此反映全县违法占用耕地情况。
计算公式:
备注: “当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未报即用+边报边用+违法批准占用)中的耕地面积;“当年”=(本年批本年建+往年批准本年建+违法用地)中的耕地面积。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经信局,数据提供部门:县国土局)
四、增长质量
24.地区生产总值
(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农林牧造业增加值是指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货物或提供服务活动而增加的价值。为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扣除农林牧渔业现价中间投入后的余额。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农委,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2)规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公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报告期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基期现价工业增加值-1)×100%(报告期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报告期现价工业增加值÷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其中: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使用分行业中类的指数)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经信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3)建筑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建筑业增加值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目前建筑业增加值采用分配法(收入法)计算,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分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公式:建筑业增加值=本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中的劳动待业保险金、税金+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住建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4)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是指服务行业在一个周期内(一般以年计)比上个清算周期的增长值。服务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现在要求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按门类分别核算相加后取得服务业增加值总数。
计算公式:
生产法:增加值=总产值(现价)-中间总投入+增值税
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其中:营业盈余=营业利润+生产补贴-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及增长速度(%):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政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入,包据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计算公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速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额÷年度预算数额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县财政局)
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及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城镇居民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目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人社局,数据提供部门:国家统计局宁武调查队、县统计局)
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及增长速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农村居民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季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农委,数据提供部门:国家统计局宁武调查队、县统计局)
28.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是指社会生产过程中产出量与所用劳动投入之比,它反映人类通过劳动同自然界进行物质变换的能力,通常用一定时期内地区生产总值与从业人员之比来衡量。
计算公式: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从业人员
(年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29.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及增长速度(%):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是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之和。
计算公式: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增长速度=(报告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基期实现利税总额-1)×100%
(月报指标,牵头责任部门:县经信局,数据提供部门:县统计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
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bet28365365备用网站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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