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1208003 | ||
标 题 | 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家人谋取私利 | ||
发件IP | 218.26.54.* | ||
写信时间 | 2017年12月08日 | ||
信件内容 | 据村民反映,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西张家沟村村支书张玉喜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给其弟媳办理入党一事(其弟媳为西张家沟普通村民),这种利用职务身份给其亲属办理私事的行为属于以权谋私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村里多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却没有入党的机会。 n 张玉喜作为一名村干部,其行为有损一名共产党员的形象,有负党组织对其的培养。作为村支书,应该多为党组织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多为村民办实事,而不是不顾甚至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自己的亲属谋利益。 n 对于入党的事情,上级党组织是如何审查入党材料,调查入党的事实? 这件事情看似只是办理入党的一件事情,其实质是一种拉帮结派搞个人小团体的行为, n 上级党组织及乡镇包村干部应该调查此事,不应该包庇隐瞒此事,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处理中 | ||
处理时间 | 2017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