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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7-06-09 09:46     (点击: )

宁政办发〔201749

 

 

bet28365365备用网站办公室

关于在全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但从全市范围看发生了保德县“5.22”中部引黄工程一标段较大施工坍塌事故;从全省范围看近期又接连发生了太原清徐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矿“5.22”透水事故、晋中榆次官窑永安煤业有限公司“5.11”较大瓦斯窒息事故、临汾尧都区“5.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不得力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42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2017136号)精神政府决定在全各行业领域立即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范围

时间610日至710日。

范围:全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民爆、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水利、国土等行业领域。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搞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薄小伟  县政府副县长

   :田贺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史国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杨丽琴 县政府副县长

梁海宏  县政府党组成员、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主任

乔玉龙  县政府党组成员、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文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8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掌握工作动态,主要抓好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委办常务副主任王秀奇兼任。

县政府8个督查组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督查指导。各督查组常务副组长负责牵头组织督查工作,具体督查人员从其部门中抽调。各联络员负责本督查组的督查情况汇总和上报工作。

第一组

     长:田贺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志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长:丁建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员:郝永伟  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 13935090701

   负责督查薛家洼乡和田贺玉常务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

第二组

     长:史国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进忠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长:亢润拴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员:李晓东  县交警大队副主任科员 18935000200

负责督查东寨镇、石家庄镇和史国军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

第三组

     长:薄小伟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秀奇  县安委办常务副主任

   长:邵俊峰  县人防办专职副主任

   员:李    县安委办副主任    18535056503

负责督查阳方口镇、西马坊乡和薄小伟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

第四组

     长:李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永明  县林业局局长

   长:亢理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员:李树林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13834009255

负责督查凤凰镇、余庄乡和李俊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

第五组

     长:武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朱月生  县住建局局长

   长:周开胜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员: 宫二青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13313501182

负责督查化北屯乡、新堡乡和武强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

第六组

     长:杨丽琴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谷茂华  县人社局局长

   长:吴劲良  县机关后勤中心副主任科员

   员:李根文  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13835084108

负责督查迭台寺乡、涔山乡和杨丽琴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

第七组

     长:梁海宏  县政府党组成员、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主任

常务副组长:刘耀华 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长:陈   县中医院副院长

   员:杨文华  县旅游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13097676756

负责督查圪廖乡、东马坊乡和梁海宏县长助理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

第八组

     长:乔玉龙  县政府党组成员、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李志效  县安监局局长

   长:王利峰  县安监局副局长

   员:李建业 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18535056531

负责督查怀道乡、居民办和县属监管11座煤矿及昌元、三百子煤矿火区治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

、主要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发〔20171号文件情况;贯彻落实政府《宁武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情况;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情况。

2.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政府层面:一是安全监管全覆盖工作情况;二是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处置情况;三是重大风险源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层面:一是按照《行业风险分级管控试行标准》开展风险预控工作情况;二是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情况;三是按照《对标检查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四是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情况;五是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组织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风险源(点)排查,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情况;严格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内容

1.煤矿:(1)煤矿相关证照手续情况;(2)煤矿超层越界情况;(3)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情况;(4)化解过剩产能淘汰退出情况;(5)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6)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艺、方法情况;(7)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等情况;(8)通风系统运行情况;(9)煤矿水害防治情况;(10)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2.道路交通1)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道路客运许可管理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情况;(2)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安全管理情况;(3)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4)严把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情况;(5)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6)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隧道、桥梁围堰、支架、高边坡等专项施工方案情况;(7)加强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民爆物品管理,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情况;(8)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情况;(9)开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情况。

3.危险化学品:1)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防洪涝、防雷电、防中毒爆炸、防山体滑坡泥石流、防垮塌、防暑降温 六防工作情况;(2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情况;(3开展焦化生产企业焦炉地下室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焦炉地下室煤气泄漏安全风险等工作情况;(4对检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情况。

4.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1)露天矿山开采作业、爆破作业、排放渣土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2)地下矿山通风、顶板、提升、防治水、采空区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3)尾矿库防排洪系统、坝坡比、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上库道路、库上值班室、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库区警示标识标志、应急救援和土壤污染防治、汛期安全管理等情况。

5.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1)开展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土方(隧道)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2)对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进行整治;(3切实抓好城镇燃气和市政运营安全整治情况。

6.特种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人们广泛使用以及盛装输送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集中开展电梯、油气管道、锅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治理情况。

7.冶金工贸:1)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情况;(2工贸企业内部配套的危化装置专家会诊检查情况;(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现场确认等制度执行情况;(4)熔融金属吊运专项治理情况。

8.消防安全:1)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煤化工企业和文物建筑单位检查全覆盖情况;(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照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3)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严格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水利1)各类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防汛措施落实情况;(2)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准备情况;(3)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4)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

10.民爆1)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情况;(2)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安全距离不足企业搬迁推进、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5)严格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监管,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力度情况;(6)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使用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情况;(7)严密排查私制、私存、私用爆炸物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11.国土资源1)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情况;(2)查处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情况;(3)落实关闭矿(井)标准,关实关死,杜绝盗采资源行为情况;(4)严厉打击违法挖沙采石,开展砂石粘土专项整治情况;(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主体责任、部门联控联防责任落实情况;(6)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和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参照专项行动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内容,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深入开展。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全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政府一把手要全面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成立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责任,严守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全力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检查重点,明确整治内容。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完善细化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针对近期事故教训,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真正整改。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严格检查执法,确保整改到位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进入工商注册登记名录的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属于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并组织好抽查检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按照防患于未然、化之于未萌、治之于未有的思路,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彻底消除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全程督导,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督查检查。政府将对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大排查大整治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属地的责任。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9

上一条:关于印发宁武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全县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